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增进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日常化、规范化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体系和联动机制,经学校研究,各单位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学习、沟通和表达能力。
2.了解本单位业务情况及信息化现状,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应用,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基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与信息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络,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2.参加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承担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报送要求
1.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是学校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桥梁和支撑力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合格的工作人员担任。二级学院(部)一般应为党政办公室主任,机关教辅部门一般应为综合科室负责人或主要业务系统管理员。
2.请各单位在2021年6月21日17点前,填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登记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824)。
联系人:周建平,电话:65022229。
特此通知
附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信息化办公室